在增城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泽君 (2007年11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市人大工作会议,是在我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05〕9号)(以下简称中央9号文件)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努力把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近年来,特别是中央9号文件下发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对“一府两院”既监督又支持,共同创造良好文明法治环境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增强职能,发挥优势,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增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建设文明法治增城夯实了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较好地维护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秩序;切实加强了法制教育,全面提高了市民的法制意识;积极推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二是科学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牢牢抓住“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科学地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实效不断增强。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了对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开展的监督,确保了这些工程项目和重要工作的顺利推进。不断完善计划和预算的监督机制,认真把好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关和执行关,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围绕监督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加强了事后监督,增强了监督的连续性。三是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重点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切实保障了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扩大了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加强和改进了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与学习培训等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及办理工作,代表议案和办理质量有较大提高。“切实保护好增江河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清洁水”这个议案,市人大常委会抱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做到“议案不决,跟踪不止”。在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持之以恒的监督下,这个议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人大及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精心组织和安排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的活动,密切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为他们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四是重视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都切实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和完善了行使职权的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了人大机关的工作水平、效率和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还创新了几项工作制度,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此外,在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对外交往等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这几年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辛勤工作和奋发努力的结果,市委对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满意的,是肯定的。下面,我代表市委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制度坚持得好,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当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才能有力地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权利;才能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程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作为主人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形成万众一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政治局面。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是为了从制度上、法制上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有利于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的职能,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制度载体,为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了带根本性的制度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才能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因此,是否重视人大工作,是否善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是衡量各级党委领导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适应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国家政权处理国家事务,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就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科学规范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执行;就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政权机关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使他们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前进。 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创建广州东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这一主题,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我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在加快建设富裕、安康、文明、和谐新增城中的重要作用。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努力建设文明法治新增城。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构建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治环境,促进政府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要通过检查督促政府部门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督促检察机关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平和正义,不断推进基层法庭和法官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社会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全市人民的法制意识,特别要增强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的法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目的是要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活动,着力推动市委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围绕我市规划建设“两城三中心”五大组团的城镇布局和南中北“三个经济圈”的产业布局,抓好相关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的监督工作,切实加快南部创新产业园、市区文化产业城和北部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进程。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一抓到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 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以及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开展监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要按照《监督法》要求,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探索建立公民有序参与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的制度,注重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执法部门的意见与呼声,把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拓宽监督渠道的重要举措,努力使监督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又要支持“一府两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和“一府两院”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依法监督,支持和帮助“一府两院”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一府两院”要把人大监督视为最大的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规范处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审议意见,发扬成绩,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国家机关充满活力、协调有序、廉洁高效运转。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实现地方国家事务决策和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 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权力,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地方重大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把党的主张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进一步完善地方重大事务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党委关于地方重大事务的主张,凡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人民一致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和决定。“一府两院”对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主动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和有关制度,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强调研和论证,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力求使各项决议、决定都建立在符合人民利益,遵从人民意愿的基础上。对于已经作出的决议、决定,要及时跟踪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切实依法做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常委会法定工作程序的有机结合和紧密衔接。对应该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党委要提前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有关情况和推荐理由,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听取意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好人事任免表决。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来自于人民,扎根于人民,最能反映人民的心声和愿望,承担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神圣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从组织上、制度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一府两院”以及镇政府都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政情社情。有关地方国家机关要为代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有关资料,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改进和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式,承办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办理结果。 健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长效机制。要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在监督、审议议案和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切实把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加强和改进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建立健全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充分发挥其服务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要完善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好代表活动经费和其他条件,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履行职责给予时间保障和提供便利。 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代表的培训,认真组织代表学习理论、宪法、法律和履职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代表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听取与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成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党对人大的领导制度。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首先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各级党委要有强烈的依法执政意识,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市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局工作的要求,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要求、交任务,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担任镇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认真主持人大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坚持重大决策和重要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制度,以便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市委的部署,更有效地贯彻落实市委的意图,支持全局工作。市委及镇(街)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的请示和专题报告,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模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法律法规决策办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和报告制度,及时反映人大行使职权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取得市委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党员要正确处理好尽党员之责与尽岗位职责的关系,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保证党委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镇人大建设成为胜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政治坚定、制度健全、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关,切实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市人大常委会要健全监督制度,完善会议、调研、信访、培训等各项具体工作制度,为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优越性提供制度保证。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要求,逐步调整和优化我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适当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层次较高、年富力强的专业人员比例。严格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既要考虑代表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又要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优化代表结构。各级党委推荐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时,要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要按照“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合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工作干部队伍。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交流纳入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畅通人大机关干部的交流渠道,推进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有计划地安排人大机关干部到有关部门任职或到基层挂职锻炼。要充分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改善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条件。加快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大机关电子政务水平。人大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各级党委要把对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抓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树立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崇高地位;抓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先进性、优越性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和改进对人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成效、经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理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党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培训计划,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确方向的坚定性。 同志们,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创建广州东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的进程中,人大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大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裕、安康、文明、和谐的新增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