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
顺序号:13 城建环保类1号
顺序号:34 教科文卫类3号
建议设立危难医疗救助基金
代表联名:邹 蓉 庞雪翚 黄美霞 王思明 黄笃学 陈贯桃 魏达奎 汤智豪 马伟勤 郭玉煌 马赖洪
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例如车祸,意外伤害,疾病突发等危难境况,患者送到医院抢救,此时往往是患者家属不在现场,无人缴纳救护费用,或患者家属经济极其困难根本无力缴纳抢救费用。医院施以救治,将会有经济损失的风险,此时常会出现病人不治身亡或病愈逃逸现象,医药费用将无从收取;不施以救治,又与其职业道德相悖,因为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疗工作者的天职,此时将医院置于两难境地。如外来工因意外事故送到医院,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应该救治,但往往是救治康复后,外来工由于种种原因"走单",给医院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医院的正常的医疗秩序,如我市人民医院2002年由于种种原因病人累计欠费50多万元,2003年欠费70多万元,2004年欠费15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
为了广大增城市人民的健康,建议设立危难医疗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将用来救助在增城市范围内因突发意外事件(事故)或患急病,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它渠道解决急救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的伤病者,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建议政府应出面组织募捐,学习深圳和中山的做法,基金的来源主要由五大块组成:一是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专项拨款和资助;二是接受境内外依法成立的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包括捐款、捐物、有价证券,专刊转让,遗产等的收入;三是依法不定期组织的各类募捐筹款活动,如义诊、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的收入;四是由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等增值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五是每年从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
建议制定增城市危难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于基金的财力有限,基金的使用体现在救急,救命上,主要用于急救。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该项基金救助对象的范围并不限于增城户籍居民,只要是在增城范围内发生的急救情况,符合资助规定的,无论是暂住人,流动人口或是探亲旅游的人群都可以申请。
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伤者或患者,一般应该由本人或是直系亲属,接受救治的医疗机构向基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专项资金工作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由专项资金委员会审核、审批,批准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患者和伤者所在的医疗机构,不支付给申请个人。根据"合理、适度、公平"的原则,一人一次性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救助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以下八种突发情况不属于专项资金救助范围:一是自杀、自残、自致和盲目冒险造成的伤害;二是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的伤害;三是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性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伤害;四是因当事人挑衅或故意行为即导致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而致的伤害;五是因整容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七是因非法赛马、拳击等导致的伤害;七是违反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者;八是慢性疾病(含晚期癌症等)患者和伤病员急救期过后。
联系人:邹蓉 电话:13928999030 邮政编码:511300 单 位:增城市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