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旁听公告(18号)
2006-9-18 17:00:03
增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2006年3月8日召开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名额不超过30人。 凡本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以及在我市工作和学习的外市籍常住人员,均可凭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于2006年2 月17日至2006年 2 月27 日,向大会筹备处委托的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私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协等单位提出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增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