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增常[2007]7号(任免法院赖肖云等)
2007-3-29 20:13:02
增城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市人民法院院长曾醒萍的提请,2007年3月23日增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赖肖云同志为增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春融同志为增城市人民法院石滩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增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练伟锋同志为增城市人民法院小楼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廖伟钊同志的增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增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