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增常[2007]6号(挂任副市长)
2007-3-29 20:09:56
增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市长叶牛平的提请,2007年3月23日增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决定: 叶鸿同志挂任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时间一年)。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备案。 增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