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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认真开展工作评议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日 期:

2006-9-18 14:47:38

    2004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教科文卫工委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市文化局进行了工作评议。
    一、基本做法
    这次评议工作,主要依据《宪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2004年8月29日,教科文卫工委召开了会议,研究评议市文化局工作。2、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3、制定了《关于对市文化局进行工作评议的方案》,内容包括了指导思想、工作评议内容、评议人员、评议步骤。4、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通知给市文化局。5、成立评议调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吴惠金担任。6、市文化局接到通知后,按照评议内容,写好了工作报告,并打印40份,于9月27日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7、市文化局认真做好了评议的有关工作。
    (二)调查阶段。1、9月中旬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无记名调查问卷表。发出60份,收回60份。2、9月下旬分别召开了中层干部、场馆所负责人、一般干部、镇街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等3个座谈会,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换了意见。3、走访了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和个体户了解情况。
    (三)评议阶段。1、10月9日在市文化局会议室召开评议会议,市文化局正、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吴惠金主持,市文化局局长作了工作报告,调查组委托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汤荣灿作调查报告。评议时,评议人员对市文化局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一些存在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同时提出了一些询问,市文化局领导都认真如实回答和解释。2、评议人员认真填写了《评议意见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结果。3、评议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根据评议的情况,整理出综合评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整改阶段。评议后,教科文卫工委将评议意见通知市文化局,对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批评意见,要求市文化局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收到评议意见通知后2个月内作出整改方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主要收获
    (一)提高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通过评议,市文化局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树立了为民服务意识,局主要领导表示一定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对市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逐条进行疏理,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向代表们解释清楚,给代表满意的答复。
    (二)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评议工作后,市文化局建立和健全了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效果,保障了健康的文化市场秩序。
    (三)促进了我市文化事业建设。市文化局克服了经费不足的困难,通过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翻新、改造和建设了一批文化设施,初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同时,争取上级支持,将建设高档次的文化馆。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中,全局上下努力,积极做好策划、组织、安排等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形成了具增城特色的广场文化、荔乡文化。
    (四)增强了战斗力。通过评议,局班子抓紧了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组织制度和学习制度,全局上下团结一致、勤政实干,形成一股向心力和凝聚力。
    (市人大办综合科  刘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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