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慕玲、李沃田率财经工委成员,对我市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22日在市安监局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然后,了解了增江街今年以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了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23日,检查了石滩镇以及广东海丰鞋业有限公司、增城市瀛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 一、我市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情况 (一)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努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级政府将安全生产列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依法履职,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曾赤鸣常务副市长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均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直接抓”,且每一位政府领导都是“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全市基本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05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独立设置,作为市政府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目前共有26名在编人员。各镇(街)均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或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全市共有基层安全生产监察人员103人。 (二)广泛宣传,强化安全培训,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市上下把学习、宣传和培训作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和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市政府将安全生产法列入了领导干部普法学习的课程,并通过报社、电视台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有关政策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了每季度召开全市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事故报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剧毒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地方性安全生产配套监管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市政府每年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将控制指标分解到镇(街)和有关部门,市安委办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镇(街)也参照市里的做法将责任书签到了村委、居委、部门和企业。市政府还推行了安全生产预警制、问责制,对事故控制不力的镇(街)进行了预警、问责。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专项整治这个重点,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以解决“三超”问题和事故高发路段监控为重点,深化了“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对全市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自然资源的采石场,由原来的140多家减少至目前7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审查颁发了55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116个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加油站)。多次对全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登记,目前全市确定重大危险源122个。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面,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和储存领域的清理整顿,颁发了81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各镇(街)建立了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的检查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市政府每年都组织两次以上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处理了一批事故责任人,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威慑力。据不安全统计,2006年至今,全市安监系统共检查督查企业17794家(次),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609个,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333.45万元,1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受到行政处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仍有死角,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法学习不够,理解不到位,不明了政府及其所在岗位在安全生产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在思想上仍然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监管的思想。一些企业负责人不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一些单位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平时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巡回检查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不具体,加上少组织必要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没有有效落实。 (三)除建筑施工事故外,道路交通事故依然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近几年来,每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各类伤亡事故数量的90%以上。 (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投入不到位,事故隐患严重。由于历史欠帐多,投入严重不足,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设施陈旧,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部分企业超能力生产,超负荷运行。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比较差。因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五)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不适应工作需要。目前仍有部分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没有独立设置,没有配备专职监管人员。部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监督力度还不够。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首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做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深怀对人民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安全生产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个环节都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着力提高基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以及执法人员的安全素质、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法人和厂长经理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依法经营、认真履职、严格守法、保证投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防范风险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执法。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停产,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以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了完备的制度和机制后,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狠抓落实。当前我市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要对已经建立起来的责任制落实加大监督力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和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从薄弱环节抓起,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抓好工作,从源头上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其队伍建设。我市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很薄弱。据了解,我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刚建立起来,建议这次镇级机构改革应予以保留。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安全生产形势。 (人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