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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增城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代表工作意见

日 期:

2007-4-30 13:58:22

增城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代表工作意见

    增城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代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深入贯彻代表法,改进代表活动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代表活动效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 
    按照“专题、小型、深入、实效”的原则,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要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市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重对南中北“三个经济圈”的经济发展布局、十项民心工程的建设、中心城市南移,以及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特别是荔城污水处理厂市区截污管网工程建设等问题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组织好代表年终视察,为召开人大会议依法提出议案、建议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作好准备。视察要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尤其是要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做到目的明确,情况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对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二)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各代表联组要围绕市的中心工作,确定专题调研题目,选一至二个专题,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要充分利用好专题调研的成果,并通过各种形式,向有关部门直接反映在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和代表的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提高专题调研的实效。 
    (三)组织代表参与评议活动。组织部分代表参与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分政府部门和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并对被评议的单位和个人作出正确的评价,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四)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常委会及各工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及各种重大社会活动。 
    二、加强建议的督办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 
    (一)做好建议的交办工作。召开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深入承办建议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办理工作情况及进度,促进建议办理的落实。 
    (三)抓好督办工作。对建议的督办工作,除市人大联络委检查督办外,市人大常委会还要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提高建议办理透明度及做好反馈工作。对办理难度大,一时又难于解决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意与代表加强沟通,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代表认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尽量安排当面答复,让代表与承办单位直接沟通,增进了解,取得共识。 
    三、加强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做好联系代表工作,及时了解代表工作和生活情况。代表工作部门要做好活动的有关事宜。各工作委员会,要按分工有计划地走访本区域和本系统的代表,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执行代表职务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为代表排忧解难,确保代表每年闭会期间的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 
    (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三)为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各镇人大除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镇人大代表会议外,还可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镇人大代表活动。 
    (四)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好在增城工作的省、广州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协助拟定本年度代表活动计划,并做好代表活动服务工作。 
    四、加强素质建设,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为提高代表素质,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各代表联组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二)为代表知情知政、反映意见提供服务。向代表发放有关社情、政情资料和《中国人大》、《增城人大》等刊物,使人大代表了解经济社会情况,更好地执行自己的职务;做好代表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保障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安排“一府两院”向代表报告工作。 
    (三)要加强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组织人大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为做好基层人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和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考勤制度,各代表联组要继续做好代表活动情况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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