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联组: 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增城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代表工作意见》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12月下旬,组织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主要了解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重点围绕市经济运行状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开展活动。 二、视察时间 集中视察工作由增城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委托各联组组织实施。各代表联组组织本联组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于12月下旬用两天时间进行视察。代表视察应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 三、视察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代表联组组织集中视察。各联组应将视察的具体时间、安排提前通知代表,认真做好组织、接待和服务工作。各联组在视察过程中要注意引导代表相互交流,帮助代表掌握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知识。各被视察单位要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认真做好接待和服务工作。各联组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视察实施方案、2007年1月10日前将视察情况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四、视察经费 视察经费按代表人数核拨各联组包干使用。
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