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2006年2月15日上午8:30时在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建议议程九项: 一、人事任免; 二、审议增城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三、审议增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增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五、审议常委会2005年度代表工作报告; 六、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徐小珍等同志为增城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 七、审议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八、审议增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九、审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府办、市规划局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委办副主任,各镇人大1名副主席,各街道人大联络办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请报社、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安排记者采访。
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