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 9月14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20人,由陈亚钦主任带队,前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大常委会、长沙市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这次学习考察,我们深受启发,受益良多。现将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
长沙县委、石鼓区委都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人大工作。长沙县委指定一名县委副书记联系县人大工作,一般情况下,县人大常委会外出学习考察都由他领队,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到该县学习考察,他也陪同考察。今年5月,他带领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我市考察人大工作,这次我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该县,他也陪同考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大调研、视察活动,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他都参加。石鼓区委、区政府也相当重视人大工作,指定常务副区长联系人大工作,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 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 二、完善和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长沙县人大常委会自2002年11月换届以来,根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先后修订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试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制度》等,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如去年制定今年实施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监督“一府两院”方面的制度比较少。今后,我们要结合本市的实际,制订一些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
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近年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实效。一是规范审议意见。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制度》,对审议意见书的适用范围、内容、审定、交办和落实反馈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他们将审议意见书的办理答复情况及时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将由主任会议研究作出决定,交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答复;对“一府两院”办理答复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问题,有侧重地组织专门人员到实地检查。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并纳入执法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个决议,先后出台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考核细则》、《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4个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三是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编制的事前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前做好预算编制的调查工作,调研监督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贯彻量入为主、收支平衡原则,并对预算收支结构、预备费设置、实现预算拟采取措施等进行认真研究。对不合理的预算编制,则提出修改意见,待县政府及财政部门修改后,再由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报告,这种监督方式已由程序逐步走向实质。四是提前介入审计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县审计局形成审计工作报告前,就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当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时,县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审议意见书,要求县政府及县审计局责成违法违规部门予以整改。 长沙县人大常委会这4种监督方式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对受评议的单位、个人在常委会会议后也会形成审议意见书,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进行书面报告,但我们的工作没有他们那么细致,没有对办理答复情况进行重新审议,也没有派出专门人员对办理中的工作进行检查。在预算编制和审计监督方面,我们没有提前介入检查,以致监督效果不是很理想。今后我们将会结合本市实际进行学习和借鉴,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